2008/09/02

同學來演戲~超值獎勵等你來參加!!



(一) 預賽:

1.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組隊參加。

2. 活動時間:初賽: 97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截止收件日)

3. 參加方式: 參賽團體將表演內容以 V8 、 DV 或其他攝影器材拍攝,作品轉成光碟,以掛號方式寄至主辦單位參加資格賽。演出之拍攝光碟,請盡量維持原創,勿增加剪接特效,拍攝地點不限。

4. 每組演出時間以 8~12 分鐘為限,參與表演人數不限。

5. 評分標準:表演與主題相關性 30% , 表現技巧 20% , 劇情創意 30%, 服裝道具與音效 20%

6. 錄取名額:錄取 10 名之隊伍參加全國決賽。(主辦單位將主動通知前 10 名隊伍)

7. 報名方式: 繳交內容物:( 1 )參賽作品 ( 2 ) 參賽報名表( 3 ) 參賽同意書
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

校內報名可透過教官室予以協助報名

郵寄地址: 106 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3 『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收』 。

主辦單位聯絡電話:( 02 ) 27051101 轉分機 141 、 142 、 143

(二) 決賽:

1. 參加對象:經初賽評審進入前 10 名之精英隊伍。

2. 活動時間及地點: 12 月 13 日 台中逢甲大學啟垣廳 。

3. 參加方式:現場演出並評審。

4. 交通費補助:依錄取隊伍之所在縣市訂定補助標準。

5. 獎勵辦法:進入決賽之隊伍爭取團體與個人獎項,各取

團體獎項 :

第一名乙名,獎學金捌萬元,獎盃乙座。

第二名乙名,獎學金伍萬元,獎盃乙座。

第三名乙名,獎學金參萬元,獎盃乙座。

最佳劇本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最佳造型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最佳創意獎乙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個人獎項:最佳演員獎兩名,獎學金壹萬元,獎盃乙座。

(三) 表演參考主題:

1. 避免侵犯式開車行為:包括超速、危險的轉換車道、亂按喇叭、亂閃大燈、闖紅燈 … 等。

2. 重視行車禮儀:開車保持心平氣和、尊重其他駕駛人、不飆車 … 。

3. 尊重路權:任何人、車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能見度 ( 穿著鮮艷衣服 ) 。

4. 駕駛人及乘客之行車安全:喝酒不開車(或指定駕駛 BOB )、開車騎車不大哥大、開車要繫安全帶、幼兒須安置在安全座椅、不將幼兒單獨 留在車內、疲勞駕駛。

5. 騎乘機車避免行為:騎車不併行、車陣不蛇行、安全帽要扣扣環、不側坐、不超載、不無照駕駛。

上述主題僅供各參賽學校參考,演出不限單一主題,可綜合各項主題運用。

(四)比賽規定:

1. 表演主題需與交通安全相關(可參考主辦單位提供之表演參考主題),演出型態為舞台話劇方式演出。

2. 可用輕鬆幽默、感人肺腑、創意爆笑 …… 等各種型態創作,但需達到正面宣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3. 劇本可全新創作或以各類知名小說、戲劇等為藍本進行改編;參賽劇本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4. 每組演出時間以 8~12 分鐘為限,參與表演人數不限。

5. 無論學校戲劇社或學生個人組隊參加,皆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每校限一隊報名參加。

6. 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97 年 10 月 3 1 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7. 參賽之學校團體應於繳交比賽作品同時提供話劇腳本內容及演員表給主辦單位,獲獎者無條件同意將相關內容掛上網站。

8. 比賽演出順序以報名先後為原則,先報名者演出順序在前,進入決賽者,比賽當天不另提供場地彩排。

9. 參加比賽隊伍有關道具、音樂或其他部分等,請自行準備,播放設備由主辦單位提供。

10. 比賽將全程錄影,得獎團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得異議,主辦單位有轉播、發表及以舞台劇方式演出之權利。

11. 得獎之學校團體,該團體有機會優先獲得主辦單位之邀請參與協會日後舉辦相關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之演出。

12.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 權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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